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用给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其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这关系到孩子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基本开销。 其二,是父母的负担能力,要考虑到父母自身的经济状况,能否承担起抚养费的支出。 其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不同,抚养费也应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抚养费通常为父或母月总收入的20%-30%。 不过,如果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孩子的医疗等费用,比例可适当提高。 倘若父母无固定收入,那就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当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时,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总之,具体的抚养费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能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就子女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月收入30%支付,以满足孩子生活学习开销。小李则称小朱收入不稳定,应按当地平均收入确定,且自己负担重不应付那么多。 案情分析: 1、需考虑子女实际需要,保障孩子生活、学习等基本开销,若按小朱主张的30%能满足孩子需求且小朱有支付能力,可支持。 2、小朱收入不稳定时,参照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及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较合理,同时也要考虑小李的负担能力。 3、综合各种因素,准确确定抚养费数额,确保既保障孩子权益,又兼顾父母经济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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