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2个儿子抚养权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主要依据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在子女年龄处于两周岁以下时,通常以随母亲生活为主要原则。 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在情感上更依赖母亲,母亲能给予他们更细致的照顾。 而当子女两周岁以上时,若父母双方都要求随自己生活,法院就会仔细考量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当子女达到十周岁以上时,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那么一般会参考子女与父母一方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 总之,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情况,以作出最符合子女利益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刚满一岁,小朱主张自己照顾更方便,小李则称自己经济条件好能给孩子更好生活。孩子五岁时,小朱已绝育,小李有其他子女,双方又争抚养权。孩子十岁后,仍存在抚养权之争。 案情分析: 1、孩子一岁时,按两周岁以下随母亲生活原则,一般抚养权应归母亲小朱,因其能给予孩子更细致照顾。 2、孩子五岁时,小朱绝育且小李有其他子女,综合考量,小朱获得抚养权可能性更大,这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3、孩子十岁后,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真实意愿,并参考其与父母一方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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