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确定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随母方生活的。 不过要是母方出现了这些情形,那就可以随父方生活。 接着说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要是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自己生活,那其中一方要是有这些情形,就可以优先考虑。 像是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时间比较长,要是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自己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的;以及子女跟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可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然后,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该考虑该子女自己的意见。 总之,抚养权的确定必须要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始终是以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最根本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儿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儿子未满两周岁,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小李要求儿子随自己生活;儿子两周岁后,双方仍争抚养权,小李已绝育,小朱有其他子女;儿子十周岁后,小朱想争取抚养权,儿子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儿子未满两周岁时,小朱患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按规定子女不宜随其生活,此时小李要求儿子随自己生活,从法律角度小李更有优势。 2、儿子两周岁后,小李绝育且小朱有其他子女,这种情况下小李在争取抚养权上具备优先考虑条件。 3、儿子十周岁后,应考虑子女意见,儿子愿随小李生活,综合来看抚养权应归小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