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能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即便尚未离婚,也是可以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的。
不过,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相关问题必须达成一致的看法。 在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双方必须一同前往公证机构,并且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等一系列相关材料。 公证机构会对双方所表达的意思进行细致的审查,以确定其真实性以及合法性。 倘若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公证机构通常不会为其办理相关公证。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证仅仅能够证明在公证当时双方的意思表示情况,它并不能替代法院的最终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在日后出现了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仍然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 总之,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是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事情,必须满足相应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公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尚未离婚,欲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小朱认为孩子应随自己生活,小李则觉得孩子跟自己更合适,双方就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看法,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时,公证机构未予办理。 案情分析: 1、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需满足特定条件,其中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是关键。小朱和小李未达成一致,不符合办理条件,所以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是合理的。 2、公证只能证明当时双方意思表示情况,不能替代法院判决。若后续他们仍对抚养权有纠纷,需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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