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算不算羁押日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算不算羁押日期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并不计入关押时间之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特意强调,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整整一年;而“监视居住”则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之久。在此期间内,无论是对于案件的侦查工作、起诉程序还是审判过程,都必须保持连续性,不得出现任何中断现象。换言之,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际上并没有被真正地关押起来,因此这段时间自然也就不应该算入到关押期限之中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算一审吗 实际上,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他们仍然存在着被拘留乃至逮捕的可能性。 至于最后是否需要被收监,这完全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定被告人犯有罪行并且实际处以有期徒刑等刑罚,那么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将会被送往监狱进行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并不计入关押时间之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特意强调,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整整一年;而“监视居住”则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之久。在此期间内,无论是对于案件的侦查工作、起诉程序还是审判过程,都必须保持连续性,不得出现任何中断现象。换言之,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际上并没有被真正地关押起来,因此这段时间自然也就不应该算入到关押期限之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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