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要找男方要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如果孩子被判决给了女方,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女方通常具备向男方索要抚养费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依据在于法律规定,父母对自己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其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有义务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是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会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个比例来进行支付。 如果男方拥有固定的收入,那么就按照他固定收入的这个比例来给予抚养费;倘若男方没有固定收入,那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那个比例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女方可以通过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以确保孩子在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当然,如果协商不成,女方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判定男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从而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判给小朱。小朱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却认为自己经济困难,不愿按标准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尝试与小李协商无果后,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定小李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承担抚养费。 2、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孩子实际需求、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若小李有固定收入,应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支付。 3、小朱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权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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