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要是父母有固定收入的话,那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这个比例来给。 要是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往上提高一些,但一般绝对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这是为了保证在合理范围内,能满足孩子们基本的生活和学习需求。 其次,倘若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这样能让抚养费的计算更贴合实际情况,不会因为收入的不固定而导致计算不准确。 再者,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前面所说的比例的。 抚养费一般是要定期给付的,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而给付的期限,通常是到子女18周岁为止。 不过要是16周岁以上但不满18周岁的子女,已经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就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收入固定,小李认为应按小朱月总收入35%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小朱觉得比例过高;且对于抚养费给付方式和期限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按规定,有固定收入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比例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小朱应按合理比例支付,如20%-30%比例适当提高,但35%过高。 2、抚养费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给付方式。 3、给付期限通常至子女18周岁,若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子女能以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停止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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