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最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 一、南宁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海城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高德办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39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59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99元/亩到17599元/亩之间。 驿马办、地角办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4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6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00元/亩到17600元/亩之间。 涠洲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9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80元/亩到1672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二、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乘以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乘以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农村征收土地需要考虑到农民的合法利益,所以按照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规定,必然是需要对决农村的农民进行一定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的标准需要按照农村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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