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要抚养费可以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是可行的一种方式。
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心甘情愿地放弃索要抚养费,那么就可以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在进行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主体身份,确保公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需要提供一份协议书,协议书应详细载明双方的约定内容,包括放弃索要抚养费的具体条款等。 公证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双方的意思表示进行固化和证实。 通过公证,这份协议将具备更强的法律效力,在法律层面上具有一定的约束性。 一旦公证顺利完成,双方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证仅仅只是一种法律形式。 如果日后出现情况变化,这是因为法律是基于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进行考量的。 所以,在决定办理公证之前,双方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决定是出自真实的意愿,并且经过了充分的考虑和权衡。 只有这样,公证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就孩子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小丽自愿放弃索要抚养费,双方准备前往公证机构公证。但后来小朱经济状况恶化,想让小丽重新支付抚养费,小丽以有公证协议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当初自愿达成放弃抚养费协议并公证,公证能固化和证实双方意思表示,使协议有更强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 2、但当小朱经济状况恶化,小丽虽有公证协议,基于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小朱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小丽支付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