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有小孩分开了孩子跟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孩子未满两周岁时,通常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主要原则。
而当孩子已满两周岁,倘若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此时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就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假如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子女,要是其中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就可以在抚养问题上予以优先考虑: ①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 这意味着该方在生育方面已经受到了限制,在抚养孩子方面可能会更有优势。 ②孩子跟随其生活的时间比较长,要是突然改变生活环境,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③自己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 这种情况下,从孩子的角度考虑,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可能更能全心全意地照顾这一个孩子。 ④孩子跟随其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然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又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不宜让孩子与另一方共同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孩子刚满两周岁,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且小朱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而孩子此前一直跟随小李生活时间较长。此外,小李已做绝育手术。争议点在于孩子究竟该由谁抚养。 案情分析: 1、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无法达成抚养协议,法院应依据实际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小朱有传染性疾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小李在这方面有优势。 2、小李已做绝育手术,在生育方面受限,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其抚养意愿可能更强。且孩子跟随小李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孩子不利,小李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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