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给抚养费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处理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问题时,通常会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
当离婚判决明确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而其未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院会积极展开工作,详细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除了这些直接的财产执行措施外,法院还会采取一些间接的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例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社会信用方面受到限制,这会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限制其高消费,如不能乘坐飞机商务舱、不能在高档场所消费等。 不过,执行过程可能会遭遇一些阻碍,但只要法院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无论何时都会继续执行,坚决保障子女应得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能够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法院判决小朱需支付抚养费,但小朱未履行。小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小朱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还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争议点在于小朱称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 案情分析: 1、法院执行过程中,按程序查询小朱财产状况是合理合法的,旨在保障小李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2、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间接手段,能有效促使小朱履行义务,对其形成威慑。 3、若小朱确实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需持续关注,一旦发现其有财产,应立即恢复执行,确保子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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