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补偿金可以抵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补偿金与抚养费,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
离婚补偿金,多是在离婚之时,一方基于对另一方的某种补偿约定,或者经由法院判决而产生的。 它主要是针对特定损失进行的弥补,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或者因另一方的过错导致自身遭受了一定损失等情况,通过离婚补偿金来给予相应的补偿。 抚养费,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能够拥有足够的生活费用以及接受良好教育的资金支持。 这是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给抚养方的款项,以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通常情况下,离婚补偿金不能直接用来抵扣抚养费。 因为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款项,各自有着不同的用途和法律意义。 然而,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作出约定,或者经法院判决同意将离婚补偿金用于抵扣部分甚至全部的抚养费,并且这种约定或判决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是可以的。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将离婚补偿金直接抵作抚养费,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约定来进行确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付出较多,要求小李支付离婚补偿金,法院判决小李支付。同时小李需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提出用离婚补偿金抵扣抚养费,小李不同意,他觉得二者性质不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补偿金是对一方特定损失的弥补,如家庭付出较多等情况;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生活和教育的资金。 2、正常二者不能直接抵扣,但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约定,或经法院判决同意,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就可以。小朱和小李未达成约定,所以小李不同意抵扣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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