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3年了母亲想见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母亲探视权问题的相关分析及详细建议:
一、若离婚协议或判决有探视约定 当离婚时,双方就探视权已作出明确约定,这为母亲行使探视权提供了依据。 母亲应当严格依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来行使这一权利。 例如,若约定每周六下午探视孩子,母亲就应按时前往约定地点进行探视。 然而,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对方阻止母亲探视的情况。 此时,母亲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离婚协议或判决的内容,要求对方配合母亲行使探视权,以保障母亲与孩子正常的见面和相处。 二、若没有相关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在这种情况下,母亲首先应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双方可以就探视孩子的具体安排展开讨论,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母亲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如孩子的年龄、学习和生活安排,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形,如双方的工作时间、居住地点等,依法作出合理的判决,明确母亲的探视权具体内容。 总之,母亲依法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母亲的探视权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归小李抚养。当初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小朱每周六下午探视孩子,但之后小李多次无故阻止小朱探视,双方就探视权执行产生争议。另外,小胡和小丽离婚时未对探视权作明确约定,之后小丽要求探视孩子遭拒,双方对探视安排协商不成。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离婚协议有明确探视约定,小李阻止小朱探视侵害了小朱权益,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小李配合小朱按约定行使探视权。 2、小胡和小丽的情况,因无明确约定,小丽先应与小胡协商探视安排,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孩子及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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