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给对方后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要是想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那是必须得满足一些法定条件才行。
比如说,和子女一同生活的那一方,如果患上了特别严重的疾病,又或者因为伤残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等等这些情况。 要是对方出现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像是虐待子女,或者遗弃子女之类的,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把孩子重新要回到自己身边。 不过,变更抚养关系这件事可不能随便就决定,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像子女自己的意愿,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等。 你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去证明对方已经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是你自己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总之,离婚之后想要把孩子要回来,既得符合法定的条件,又得经过法定的程序,可不能马虎大意,一定要谨慎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判给小李抚养。后来小朱发现小李因患严重疾病失去劳动能力,可能无法继续抚养孩子,小朱想变更抚养关系,但小李认为自己虽患病仍能照顾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小李患病且失去劳动能力,从抚养能力角度看,可能不利于孩子成长,这符合法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之一。 2、变更抚养关系还需考虑孩子意愿及小朱自身抚养条件。若小朱能提供自身抚养条件优越及孩子愿意随其生活的证据,法院可能支持小朱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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