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书上写的不要抚养费可以再要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协议书上写明不要抚养费后是否还能再要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存在法定情形时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之前的协议书上写明不要抚养费,也是可以再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比如,子女的生活需求随着时间推移发生了较大变化。 像子女患病,尤其是患有一些需要长期治疗、花费高昂的重大疾病时,原本的生活费用可能远远无法满足医疗和生活开销;或者子女到了上学的年龄,进入一些收费较高的学校学习,教育费用大幅增加,已超过原定的生活费用标准。 再比如,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例如因失业、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收入锐减,无法独自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在这些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支持。 二、不存在法定情形时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协议书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内容合法有效,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随意反悔要求支付抚养费,这种行为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协议对双方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总之,能否再要抚养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确实存在合理的理由和必要的需求,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签订协议书,小朱写明不要小李支付孩子抚养费。后孩子患病需长期高额治疗,小朱经济负担加重,便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以有协议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孩子患病属于生活需求发生较大变化的法定情形,医疗费用大幅增加,小朱经济状况也难以独自承担,在此情况下,小朱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小李增加抚养费,法院应根据实际审查并合理支持。 2、若不存在法定情形,当初协议是双方自愿平等签订且合法有效,小朱随意反悔要求抚养费,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因协议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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