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呵护。 然而,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况,那么孩子就可能随父方生活。 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传染性肝炎,且长期未能治愈,这种情况下,孩子随父方生活可能更为合适。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若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而其中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条件,那么这一方可予优先考虑。 比如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无法再生育,从情感和实际情况出发,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这一方。 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始终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比如会考察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因素。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值得被重视。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若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争议焦点在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未满两周岁,小丽却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孩子两周岁以上时,小朱做了绝育手术;孩子八周岁以上时,孩子表示愿随小朱生活。此外,双方对轮流抚养及费用负担也存争议。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因小丽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从保护孩子角度出发,抚养权可能判给小朱。 2、孩子两周岁以上,小朱做了绝育手术,基于此优先条件,法院可能倾向将抚养权判给小朱。 3、孩子八周岁以上,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随小朱生活,抚养权大概率判给小朱。 4、若轮流抚养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双方可协议进行,不抚养方需负担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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