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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女抚养权怎么判定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儿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判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会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这是基于婴儿在哺乳期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
然而,若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等,可能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染给孩子;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例如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判定
1.首先,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但要是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进行判决。
2.法院在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例如,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某些特殊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种情况下,该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予优先考虑。
再比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那么没有子女的这一方也会被优先考虑。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定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应该得到重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儿女抚养权产生争议。女儿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肺结核;儿子八周岁,倾向随小李生活。哺乳期后,双方对儿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小朱已绝育,小李有其他子女。

案情分析:

1、对于哺乳期女儿的抚养权,通常应随哺乳母亲小李,但小朱患有肺结核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传染孩子,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所以女儿抚养权可能判归小朱。
2、哺乳期后儿子抚养权双方协商不成需法院判决。小朱绝育丧失生育能力,且小李有其他子女,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抚养能力和条件,小朱争取儿子抚养权会被优先考虑。
3、八周岁儿子倾向随小李生活,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这对抚养权判定也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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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