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办理监护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办理监护人证明的主要负责部门通常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当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时,未成年人父母所在的单位也能够提供证明。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这是用来证明申请人身份的重要凭证;户口本,它能明确被监护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还有关系证明,这是用于证实申请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的材料。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会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后,才会出具监护人证明。
而民政部门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也肩负着开具监护人证明的职责。
总之,由于不同的情形会有所差异,所以开具监护人证明的部门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主要就是围绕上述提到的相关部门来开展相关工作,以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和相关事务的顺利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的孩子小静是未成年人,小朱欲办理监护人证明。小朱向居委会申请,提交了身份证、户口本,但缺少关系证明。居委会认为材料不全,暂不出具证明,小朱则认为自己身份明确无需关系证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居委会要求提供关系证明是合理的,因为关系证明是证实申请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的重要材料,有助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小朱应按照规定补齐关系证明,这样才能符合办理监护人证明的要求,保障后续证明的顺利开具及小静合法权益。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 7: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