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不想要了能还回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通常不能随意把孩子“还回去”。
孩子乃是父母双方的骨肉至亲,从法律层面而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 即便夫妻二人已经离婚,这种法定的抚养责任依然存在于双方之间。 倘若其中一方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可以与另一方进行友好协商,去探讨变更抚养关系等相关事宜。 然而,绝不能仅仅因为自身的某种原因,就简单地将孩子“归还”给对方。 倘若一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把孩子送给他人收养,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必须将孩子的利益置于首要位置,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理程序。 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彼此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也可以借助调解机构的力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若协商和调解无果,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由法院来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等关键问题,以此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在一个稳定、适宜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因自身经济困难,想把孩子“还”给小李,便擅自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小李得知后坚决反对,认为小朱此举侵害了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双方为此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虽已离婚,但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依然存在,小朱不能随意将孩子“还回去”。 2、小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送养孩子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遵循法律规定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保障孩子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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