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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保险谁来续交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的保险续交事宜并非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倘若此保险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通常情况下应当协商由其中一方继续承担保险费的缴纳责任。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由哪一方负责后续的缴纳事宜。
倘若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以确定由谁来继续缴纳保险费。
其次,假如该保险是由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一般来讲是由购买方继续缴纳保险费。
然而,倘若继续缴纳保险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利益,那么另一方也有义务协助缴纳保险费。
这是因为孩子的利益应当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不能因为离婚而忽视孩子的权益。
另外,若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关于保险费缴纳主体变更的相关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办理。
例如,在一些重疾险产品中,当投保人的变更符合特定条件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将投保人变更为自己,从而继续缴纳保费。
总之,在处理离婚后孩子的保险续交问题时,一定要以保障孩子的权益为首要原则,通过协商、诉讼或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等方式,妥善解决保险续交事宜,确保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的保险续交问题产生争议。该保险当初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小朱认为自己经济困难,应由小李继续缴纳保费,小李则觉得小朱也有责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此保险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按规定双方应协商由一方继续承担保费缴纳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缴纳主体。
2、若保险是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一般购买方继续缴纳,但为孩子利益考虑,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本案并非此情况。
3、若保险合同有变更缴纳主体约定,按约定办理,本案未提及此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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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