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八岁以上的孩子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八岁及八岁以上的孩子,在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充分尊重其自身的真实意愿。
当孩子能够清晰地表明自己希望跟随父亲或是母亲生活时,法院一般都会尊重孩子的这一意愿。 倘若孩子无法明确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愿,那么法院就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其中包括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方面。 例如,要看哪一方的经济状况更为优越,这种优越的经济状况能够为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提供更好的保障;还要看哪一方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便更好地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成长需求。 通常来讲,父母双方都拥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会毫无缘由地剥夺其中一方的抚养权。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存在着极为严重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比如对孩子进行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判决由另一方单独抚养孩子。 总之,在离婚这个特殊的情境下,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一定会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量,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有利于自己成长的环境中生活和发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八岁儿子小胡的抚养权。小胡明确表示想跟小朱生活,但小李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更好,应获得抚养权,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胡已八岁,能清晰表达意愿,根据相关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小朱。 2、虽然小李经济条件优越,但在孩子明确意愿的情况下,经济条件并非决定性因素。除非小朱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虐待、遗弃等,否则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判决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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