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都8岁了可以都跟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之后,对于8岁及8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父母双方在其随父还是随母生活的问题上产生争执时,应当充分考虑该子女自身的意见。
倘若有两个孩子,且他们都已满8岁并且都希望跟随某一方生活,此时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 比如,一方在经济状况方面较为优越,能够为孩子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满足孩子在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需求;居住环境也十分适宜,能给孩子提供一个稳定、舒适的生活空间;教育资源更是丰富,有利于孩子的学业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孩子就有可能都被判决归这一方抚养。 然而,倘若双方的条件相当,难以分出高下,那么法院除了会参考孩子的意愿之外,还会结合其他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一定就会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其中一方。 总之,在离婚后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具体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案件细节来最终确定,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最佳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有两个已满8岁的孩子。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执,两个孩子都希望跟随小朱生活。小朱经济条件好、居住环境佳、教育资源丰富,小李认为自己也有抚养能力,争议点在于两个孩子能否都判给小朱。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8岁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有争执时应考虑子女意见,两个孩子都愿随小朱生活,这是重要考量因素。 2、小朱在经济、居住、教育资源等抚养条件上有优势,若这些优势能充分保障孩子生活、学习等需求,从保障孩子权益角度,两个孩子有可能都判归小朱抚养。 3、若双方条件相当,法院会参考孩子意愿并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断,不会单纯因孩子意愿就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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