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视权与抚养费确实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不能相互抵消。
探视权,通俗来讲,就是在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所拥有的看望孩子的权利。 这是为了让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依然能与双方保持一定的情感联系,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而抚养费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这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各个方面,是保障孩子基本生活和成长的重要物质基础。 哪怕一方没有行使探视权,也绝不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因为抚养子女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应尽的义务,无论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都必须按时足额地支付抚养费,不能因为个人情绪或其他原因而忽视孩子的需求。 如果一方执意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要求其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对于探视权的行使,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加以保障,确保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正常行使探视权,让孩子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他认为小李不让自己探视孩子,所以抚养费就不用给了。小李则认为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相互抵消。小朱坚持自己的观点,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李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探视权与抚养费是不同概念,探视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看望权利,抚养费是对子女抚养应尽的物质义务。 2、小朱以未获得探视权为由拒付抚养费是不合法的,抚养子女是法定责任,不能因其他因素而免除。小李有权通过诉讼要求小朱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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