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小孩法院怎么判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主要会依据父母的收入情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从而确定出具体的金额。
通常来讲,会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比例来进行给付。 倘若家中有多个子女,那么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不过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要是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此时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予以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上学等实际需要导致抚养费需要增加,那么是可以适当提高上述比例的。 相反,如果父母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用其财物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总之,法院会全方位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来对抚养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进行判决,确保子女能够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中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一子小胡。小朱有稳定收入,小李无固定收入且下落不明。小朱认为按照自己月总收入30%给付抚养费过高,毕竟小李财物可折抵。而小丽(小胡的奶奶)觉得小胡上学花费多,应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法院判决抚养费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小朱的收入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 2、小李虽下落不明,但财物可折抵抚养费,而小胡上学等实际需求也是考量因素,法院会在保障小胡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权衡双方情况作出合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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