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想要孩子又没有能力抚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际,渴望获取孩子的抚养权,然而自身却欠缺抚养能力,这着实是一种颇为复杂的状况。
首先,必须清晰地明确自身不具备抚养能力的具体情形,像是自身的经济状况如何,是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还是时常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工作的稳定性又怎样,是频繁更换工作,还是工作性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倘若确实存在这些实实在在的困难,那么不妨与对方进行诚恳的协商。 去了解对方是否有意愿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如果对方表示同意,就可以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地规定好抚养权的归属以及相关的抚养费用等各项事宜,让整个过程都有章可循。 倘若双方无法就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法院在作出判定时,会全方位地考量诸多方面的因素。 比如孩子的年龄阶段,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对于抚养环境有着不同的需求;孩子自身的意愿也至关重要,应充分尊重孩子的想法;还有双方实际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 你可以向法院如实地陈述自身的实际情况,让法院在进行抚养权判定时能够充分予以考虑。 与此同时,你也不能消极对待,而应该积极主动地去努力改善自身的抚养条件,为将来有可能获得抚养权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总之,一定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恰当合适的措施,始终将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小朱渴望抚养权但自身抚养能力欠缺,经济入不敷出且工作不稳定。小朱与小李协商不成,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存在争议,于是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法院判定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年龄、意愿,小朱若孩子年幼且孩子倾向于另一方,小朱争取抚养权较难。 2、双方抚养能力方面,小朱经济和工作状况差,而小李若有较好的经济实力、稳定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小朱处于劣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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