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能要抚养费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与抚养费的问题至关重要。
无论子女最终归哪一方抚养,未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都有法定的义务要支付抚养费。 这一义务的履行,其数额并非随意确定,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子女的实际需要是确定抚养费数额的重要依据之一。 每个孩子的成长需求不同,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花费各异,所以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抚养费的大致额度。 其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也不能忽视。 如果一方收入较高,负担能力相对较强,那么可能需要支付相对较高比例的抚养费;反之,如果收入较低,负担能力有限,抚养费的比例也会相应调整。 同时,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一个参考因素,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不同,抚养费的数额也应有所差异。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抚养费。 若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以保障孩子的生活需求,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 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请求强制执行,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应有的抚养费用,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朱认为小李收入高,应按其月总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但小李觉得当地生活水平低,自己虽收入高但负担重,按20%支付就够了,双方争执不下,小朱遂起诉小李要求足额支付抚养费。 案情分析: 1、子女抚养费数额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 2、小朱依据小李收入高要求按30%支付有一定合理性,但小李提出当地生活水平低和自身负担重也是考量因素。法院需综合权衡这些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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