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小孩子如何能判给女方一个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明确规定,当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时: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会判归母亲抚养。 这是因为此阶段的子女在生活上更依赖母亲,母亲能给予他们更细致的照顾。 如果女方具备抚养条件并且主动要求抚养,那么一般就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法院会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比如女方若能有力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像女方有稳定的工作,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同时还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社交环境等,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将一个孩子判归女方抚养。 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时,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也会将此意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但需要强调的是,最终的判决依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因素就作出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子小胡,小胡3岁。小朱和小李感情破裂欲离婚,双方在小胡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有稳定工作和良好居住环境,她认为自己抚养小胡更有利于其成长,要求法院将小胡判给自己,但小李也想抚养小胡,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小胡3岁属于两周岁以上子女,小朱和小李在抚养权上无法达成协议。 2、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小朱虽有稳定工作和良好居住环境,但法院还需综合其他因素,如小李的抚养能力等,不能仅依据小朱单方面条件就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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