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两个孩子一方要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离婚这一情形之后,不直接对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一方,有义务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通常是依据子女实际的生活所需、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确定的。 倘若父母中有一方拥有固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进行给付。 如果需要同时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然而,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要是父母双方均无固定收入,此时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加以确定。 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所提到的比例的。 总而言之,离婚后,为了能够保障子女在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需求,一方通常是需要给予抚养费的。 这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旨在确保子女能够在离婚后的环境中得到应有的关爱和物质支持,以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李有固定收入,但在抚养费数额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小李月总收入30%给付,小李觉得过高。双方僵持不下,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按规定给付抚养费。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2、小李有固定收入,按照规定,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小朱的要求在合理范围内。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生活所需、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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