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出抚养费可以探望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之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这一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充分体现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 即便某一方未按照法律要求支付抚养费,也绝不能以此为由剥夺其探望孩子的权利。 因为探望权是源自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天然关系,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成长,维系与父母双方的情感联系。 支付抚养费确实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这与探望权的行使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果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望权,那么另一方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先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如子女的意愿、双方的生活状况等,然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以确保探望权能够得以实现。 总之,离婚后未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剥夺探望孩子的权利。 双方都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以子女的利益为重,共同为子女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未支付抚养费,小李以此为由拒绝小朱探望孩子。小朱多次协商希望探望孩子均被拒,后小朱寻求相关部门调解也无果,于是小朱决定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虽未支付抚养费,但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小李负有协助义务。 2、小李以小朱未支付抚养费剥夺其探望权是不合理的,小朱通过协商、调解无效后起诉维护自己的探望权是正当的。 3、法院会综合考量子女意愿、双方生活状况等因素做出判决,以保障小朱的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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