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孩子却不跟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通常情形下,倘若法院作出了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判决,那么孩子就应当跟随女方一起生活。
然而,在实际生活里,却有可能出现孩子不愿意跟随女方的状况。 女方首先可以与孩子进行诚恳的沟通,用心去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以及所感受到的情绪,通过这样的方式尝试着去解决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女方还可以向家人、朋友寻求帮助,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对孩子进行引导,让孩子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当前的情况。 假如孩子依旧拒绝跟随女方,女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判决。 但这种情况通常是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被使用,因为这涉及到法律程序的启动和执行等一系列较为复杂的问题。 另外,女方还有另一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通过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对其成长是不利的,比如女方存在虐待孩子或者遗弃孩子等行为,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抚养关系。 总之,女方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与孩子进行沟通,同时也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孩子的成长能够得到妥善的安排。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法院判决孩子归小朱(女方)抚养。但孩子不愿跟随小朱生活,小朱尝试沟通、向家人朋友求助后仍无果。小朱想让孩子跟自己生活,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也可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小朱不知如何抉择且孩子的意愿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若申请强制执行,需考虑这是特殊手段,涉及复杂法律程序。 2、若小朱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需提供如自己虐待或遗弃孩子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法院才可能变更抚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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