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到了十八岁可以自由选择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孩子年满十八岁,便已正式成为成年人。
在离婚这一情形中,孩子是可以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哒。 不过,这可不能被理解为绝对的“自由选择”。 法院在对抚养权等相关问题进行判决的时候,会全方位地去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会重视孩子自身的意愿,毕竟这是孩子自己内心的想法;另一方面,也会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比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等。 要是孩子非常明确地表示愿意跟着某一方生活,并且这一方也具备良好的抚养条件,那法院肯定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哒。 但是嘞,如果孩子的意愿不太合理,或者孩子自身的判断能力还比较有限,那法院可能就不会单纯地只根据孩子的意愿来作出判决。 总而言之,孩子到了十八岁是拥有表达意愿的权利,但是最终关于抚养权等这些重要问题的判决,还是得综合各种因素来进行考量,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已满18岁的孩子小胡表示想跟小朱生活。小朱经济状况一般,居住环境也较差。小李则经济条件较好,周边教育资源丰富。小胡坚持跟小朱,小朱也希望小胡跟自己,但小李认为法院应综合考虑各因素,不应只听小胡意愿,这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胡已满18岁,有表达意愿的权利。 2、法院判决抚养权确实需综合考量,如双方抚养能力(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虽要尊重小胡意愿,但也不能仅据此判决,要从保障小胡最大利益出发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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