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出抚养费能变更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离婚之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有途径通过诉讼来请求变更抚养权。
倘若对方存在诸如长期拒绝支付抚养费这类对子女成长不利的状况,法庭很有可能会对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予以考虑。 然而,变更抚养权并非仅仅依据一方不出抚养费这一情况就能轻易决定,它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其中,子女自身的意愿是很重要的一点,毕竟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对其成长有着关键影响。 同时,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也不容忽视,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 如果对方只是偶尔出现未及时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一般不能仅仅以此为由直接要求变更抚养权。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变更抚养权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事人应当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像对方拒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据等,以此来支撑自己的诉求。 总之,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只是在考虑变更抚养权时的一个因素,它并不一定会必然导致抚养权的变更,还需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需支付抚养费。小朱长期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李认为这对孩子成长不利,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辩称自己只是偶尔资金周转不开才未及时支付。双方对是否变更抚养权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长期拒付抚养费,这是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因素,可能会影响抚养权判定。 2、但变更抚养权不能只看抚养费支付情况,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都要综合考量。 3、小朱偶尔未及时支付的说法若成立,不能仅据此变更抚养权,需全面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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