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离婚男方不让见小孩女方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可以与男方心平气和地商量见面的相关事宜,把沟通的时间确定好,比如具体在哪一天的哪个时间段见面;把见面的地点明确下来,像是在某个商场的某个咖啡座或者男方家附近的公园等;还要商定见面的方式,是一起吃个饭,还是简单地聊聊天。
尽量以和和气气的方式去解决见面的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争吵。 要是双方协商没有结果,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探望权。 法院会仔细考量具体的情况,然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比如规定女方每年可以探望孩子的具体时间有多少,是每个月固定的几天,还是每季度的某几天;以及探望的频率是多久一次,是每周一次还是每两周一次等。 这样能让探望权的行使有明确的依据。 女方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一定要尊重男方的监护权,不能因为自己想探望孩子就随意打乱男方的生活节奏。 不能在男方工作忙碌或者孩子准备考试的时候去探望,以免影响男方的正常生活和孩子的学习。 同时,女方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得体大方,不要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另外,女方还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反映情况,让这些组织来帮助和协调双方的关系。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比较熟悉当地的情况,能够从社区的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劝解和调解。 妇联则可以凭借其专业的女性工作经验,更好地理解女方的需求,同时也能给男方做思想工作,促进双方达成共识,为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女方)与小李(男方)离婚后,小朱想探望孩子。小朱试图与小李心平气和商量见面事宜,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但双方协商无果。小朱希望行使探望权,可小李未积极配合,且小朱探望时可能影响小李生活和孩子学习,双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协商失败后,小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探望的时间、频率等。 2、小朱行使探望权时应尊重小李监护权,注意言行举止,避免影响男方生活和孩子学习。 3、小朱也可向居委会、妇联反映情况,借助其力量协调双方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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