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孩子30多年还能追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弃孩子30多年通常依然能够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弃行为对被遗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以及健康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关于遗弃行为,法律制定了相应的追诉时效,其中遗弃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在历经30多年后,如果能够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遗弃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并未超过追诉时效,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追究。 与此同时,即便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也并非就完全没有后续的法律后果。 比如,在民事方面,仍然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被遗弃者权益的保护,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忽视曾经遭受的伤害。 总之,遗弃孩子这一行为属于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都绝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遗弃孩子这种伤害他人的行为,必须给予严厉的惩处,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女小丽。30多年前,小朱和小李因嫌弃小丽患有先天性疾病,将尚在襁褓中的小丽遗弃在路边。多年后,小丽长大成人,偶然得知自己被遗弃的身世,决定追究小朱和小李的责任。小朱和小李辩称已过追诉时效不应再被追究,但小丽认为他们即便过了追诉时效在民事上也应赔偿。 案情分析: 1、从刑事角度看,遗弃罪追诉时效为十年,30多年已过追诉时效,难以追究刑事责任。 2、从民事角度看,即便过了追诉时效,小朱和小李遗弃小丽的行为对小丽的权益造成侵害,依据法律应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以保护小丽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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