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子女20岁还要选择跟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当子女年满18周岁后,就被视为成年人了。
在父母离婚这个特殊情境下,子女拥有自主决定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权利。 不过,这并不是一种法定的必须要遵循的要求。 倘若子女已经20岁了,但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教育,并且这种教育还需要依赖父母中的一方来提供生活条件等情况,那么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就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会考虑子女自身的意愿,来确定子女到底跟谁一起生活。 然而,如果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能够自己妥善地安排好自己的生活,那么他们选择跟谁生活的意愿,可能就不会被法院过多地加以考虑。 法院依然会从子女的最佳利益角度出发,去作出最终的判决。 总之,对于20岁的子女是否选择跟谁一起生活这个问题,是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然后由法院来进行判定的。 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情况,以确保判决能够真正符合子女的利益和福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欲离婚,他们20岁的孩子小胡正在接受高中教育且依赖父母一方提供生活条件。小胡表示想跟小丽生活,但小朱认为小胡已成年不应由法院考虑其意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虽20岁但接受高中教育且依赖父母,法院不能忽视其意愿。 2、法院判决时需综合实际情况,从子女最佳利益出发,不能仅因小胡成年就不考虑其意愿,应考量小胡的教育情况、生活依赖等因素后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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