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4岁男孩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4岁男孩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会倾向于更利于其成长的那一方。
当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大致相当时,对于2岁以上(即哺乳期后的子女),一般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然而,倘若母亲出现以下情况,孩子可随父亲生活:其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其二,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其三,因其他原因,孩子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 而父亲一方若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予以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二是孩子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三是父亲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是孩子随父亲生活对其成长有利,同时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总之,抚养权的最终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根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4岁的儿子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点。小朱是孩子母亲,小李是孩子父亲。小朱认为应按哺乳母亲抚养原则归自己,自己有抚养能力且无不良情况。小李表示自己已做绝育手术且孩子一直跟自己生活较久,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2岁以上孩子抚养权要看多种因素。 2、小朱无不良情况按原则可抚养,但小李已绝育且孩子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这些因素都需综合考量,最终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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