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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以后男方不给看小孩咋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1.《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2.倘若男方拒绝让女方看望小孩,女方首先应心平气和地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细致地明确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相关细节。
倘若协商无果,女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男方履行其探望子女的义务。
法院通常会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孩子的年龄大小、日常的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然后做出合理的判决,明确探望的具体事宜。
3.与此同时,在执行探望判决的过程中,法院也会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女方的探望权能够得以实现。
例如,法院会对男方进行耐心的教育,让其明白探望子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倘若男方仍不配合,法院还可能对其进行罚款等处罚措施。
4.总之,女方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坚决维护自己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能够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女)与小李(男)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小李拒绝让小朱看望小孩。小朱与小李协商探望细节,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小朱享有法定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小李拒绝小朱探望违反法律规定。
2、小朱协商无果后可起诉,法院会综合孩子年龄、生活习惯等因素判决具体探望事宜。
3、在执行判决时,法院可教育小李,若小李仍不配合,法院可对其进行罚款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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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