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想变更抚养权应该找什么地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变更抚养权这件事,通常得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
这里,被告住所地一般指的就是户籍所在地。 而经常居住地,是指能够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那个地方哟。 要是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被告下落不明之类的,那就可以向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 2.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变更抚养权的那些法定事由,就像对方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那种情形等等。 而且,还得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诉讼,这其中包括提交起诉状,还要积极地参与庭审等等一系列的步骤。 3.总之,我们一定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再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认真地选择合适的法院去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后小朱认为小李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欲变更抚养权。但两人户籍不在一地,小李经常居住地也与户籍所在地不同,且小朱称有时联系不上小李,不知其确切住址,在选择向哪个法院起诉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小朱应向小李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2、若小李确实下落不明,小朱可向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同时,小朱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并按规定程序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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