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不让见孩子可以告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法律明确规定,离婚之后,倘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倘若前夫拒绝让您见到孩子,这便构成了对您探望权的侵犯。 2.您首先可以尝试与前夫进行友好协商,诚恳地要求他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 倘若协商无果,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您请求法院判决前夫履行探望义务是合理的诉求。 并且,根据具体情况,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留前夫或者对其进行罚款等,以此来保障您的探望权得以实现。 3.不过,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您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因为过于激烈的举动而激化矛盾,毕竟这可能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利益,尽量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前提下,合理地行使探望权,让孩子在父母的关爱中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但小李却拒绝让小朱见孩子。小朱先与小李友好协商,小李仍不配合。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小李履行探望协助义务。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有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小李拒绝小朱探望孩子,侵犯了小朱的探望权。 2、小朱在协商无果后起诉是合理维权途径,并且根据情况可申请对小李采取拘留或罚款等强制措施,同时小朱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并考虑孩子意愿和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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