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不要抚养费可以再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协议中明确规定不要抚养费时,通常情况下再去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往往难以获得支持。
这是因为协议一旦达成,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在之后出现了一些特定的法定情形,比如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极为显著的恶化,使得其原本能够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已无法满足子女正常生活的需求; 又或者子女患上了重大疾病,需要额外的巨额费用来进行治疗,而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显然不足以应对这些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的。 2.从法律层面来看,抚养费的给付本质上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来履行。 但当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对子女的利益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时,法律是允许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来变更或解除协议的。 3.总而言之,在协议约定不要抚养费之后再进行起诉,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确实符合法定的情形,当事人是有权利依法来主张自己的权益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小李无需支付抚养费。之后小朱独自抚养孩子,经济状况逐渐恶化难以满足孩子正常生活需求。小朱起诉小李要求支付抚养费,小李以协议为由拒绝。小朱称经济恶化属法定情形应支付。 案情分析: 1、双方协议有法律效力,按约定正常情况下小李无需支付。 2、小朱经济状况恶化属法定情形,若能证明已无法满足孩子正常生活需求,其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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