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8岁父母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层面被界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就意味着,父母有着法定的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 2.倘若父母未给予子女生活费,子女首先可以尝试与父母进行坦诚的协商沟通。 明确地向父母表达他们应当履行的抚养义务,让父母清楚知晓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 3.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子女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寻求帮助,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会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助子女与父母进行沟通和协调,促使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4.此外,子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判令父母支付生活费。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判决,确保父母支付的生活费能够满足子女的生活和学习需求,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小李,其父母未给生活费。小李先与父母协商,表达应履行抚养义务,但未达成一致。后向居民委员会申请调解,组织协助沟通协调,仍未解决。最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母支付生活费。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未成年人,父母有法定抚养义务,未给生活费构成违约。 2、小李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后选择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合理判决,以保障其生活学习需求和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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