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给探视小孩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后,倘若对方拒绝给予探视小孩的机会,此时你便可以借助诉讼这条途径来加以解决。
2.首先,一定要精心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比如那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能明确地证明你们之间的离婚事实以及你所应享有的权益; 还有那些能够表明你拥有探视权的协议,这些都是你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3.接着,向对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个过程中,要认真地提交起诉状以及准备好的证据材料。 起诉状务必清晰地明确你的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对方给予你探视小孩的权利,以及探视的具体方式、时间等细节内容。 4.法院受理之后,会有条不紊地安排开庭审理。 在庭审现场,你需要条理清晰地阐述探视权的法律依据,同时要确凿地说明对方不给探视的事实情况。 倘若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应当履行探视义务,但对方仍然拒不执行,那么你可以在判决生效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你的探视权能够得以切实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拒绝给小朱探视小孩的机会。小朱准备了离婚判决书、探视权协议等证据,向小李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给予探视小孩的权利及具体方式等。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小朱在庭审中阐述探视权法律依据及小李不给探视的事实。 案情分析: 1、小朱准备的证据充分,离婚判决书和探视权协议可明确其权益,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2、庭审中清晰阐述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法院判决后若对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确保探视权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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