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儿子18岁能追偿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18岁标志着一个人已成年。
在这个年龄节点,一般情况下,子女是不具备追偿抚养费的权利的。 这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抚养费是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时,给予的经济上的支持。 当子女年满18岁后,就达到了成年的标准,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此时父母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18岁后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他们由于学业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仍依赖父母的经济支持; 还有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像身体残疾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情况等,这些子女是可以向父母追偿抚养费的。 要想成功追偿抚养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仍需抚养的事实。 例如,仍在上学的子女需要提供学籍证明,以表明其仍在接受教育; 身体残疾的子女则需要提供残疾证明,来证明其因残疾而无法独立生活。 总之,18岁后能否追偿抚养费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符合特定的条件,子女是可以主张追偿抚养费的。 案情回顾: 小朱已满18岁,向父母提出追偿抚养费。小朱认为自己虽成年但仍在念高中,需要父母继续抚养。但小朱父母觉得小朱已成年不应再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拿出学籍证明以证自己仍在接受高中教育,需要父母抚养。 案情分析: 1、一般18岁成年后,父母无抚养义务,但小朱在接受高中教育属于特殊情况。 2、小朱提供的学籍证明可证实自己符合特殊情形下可被抚养的条件,他的抚养费追偿诉求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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