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生活费的父母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层面来讲,当子女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后,父母通常无需再承担给付生活费的法定义务。
这是因为子女已能凭借自身能力维持生活。 然而,倘若子女处于无法独立生活的状况,比如正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育,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尚无足够能力自给自足; 又或者是因为丧失或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并非自身主观原因导致的情况,无法正常维持生活,那么此时父母仍有责任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子女可以与父母进行坦诚的沟通与协商,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家庭责任清晰地明确下来。 若沟通未能达成效果,子女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反映实际情况,请求这些组织给予调解帮助。 同时,子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让父母支付相应的生活费。 在这个过程中,子女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自身生活状况的证明等,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但小李仍在高中接受教育,无法自给自足。父母认为小朱已成年无需再负担生活费,而小朱则认为父母仍有责任。案情分析: 1、小朱已成年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一般父母无需再给付生活费,此为法律规定。 2、小李尚在高中接受教育无法自给自足,父母仍有责任负担必要生活费。子女可与父母沟通协商明确权利义务,若沟通无果,可向居委会等组织请求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保留好自身生活状况等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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