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不再来往算弃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不再有往来,这并不一定就等同于弃养。
弃养的概念主要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却故意拒绝履行,或者因为不履行抚养义务而给子女的权益带来了损害。 当子女已经成年时,父母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就不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再有往来,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弃养行为。 然而,如果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却还在接受教育,或者由于某些原因而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那么父母依然有责任继续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抚养帮助。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再与子女来往,就可能会构成一定程度上的遗弃行为。 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因为父母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不再有往来,就轻易地认定他们是在弃养子女。 而应该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以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综合的判断和考量。 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认定是否存在弃养行为,从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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