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不同意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之后,即便对方坚决不同意,这也绝不能成为其不给抚养费的正当理由。
抚养子女乃是父母法定的责任与义务,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要按时支付抚养费,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子女在生活以及教育等各个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 不管婚姻状态是存续还是已经结束,父母对子女所应承担的抚养责任都不会有丝毫的减免。 倘若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切实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金额。 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情况,以及父母双方各自的经济能力等诸多因素,从而合理地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方法。 因此,绝不能因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与矛盾,就对抚养子女的义务予以拒绝和逃避,否则必然会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每一位父母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全力以赴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让子女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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