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方式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方式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 2、变更子女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 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③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同时,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①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②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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