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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审不判离婚需要分居幺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初次判决未能准予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是否有必要选择分居,这完全取决于其具体情况与个人意愿。
从普遍意义上讲,分居或许能够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有力支持,然而,它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程序。
若双方仍有意愿尝试修复关系,那么继续维持原先的共同生活状态也是可行的。
当然,如若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分居,那么在后续重新提出离婚诉讼时,分居的实际状况便可被视为证明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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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