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没有离婚跟别人生小孩属重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行为的界定如下:
①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是典型的重婚情形。 比如,女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时,就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小孩,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重婚。 因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重婚的重要特征之一,而生育小孩更是强化了这种行为的实质。 ②仅与他人发生生育行为,但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般不构成重婚。 这是因为仅仅有生育这一行为,不能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的实质。 ③若女方已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不管是否生育小孩,毫无疑问均构成重婚。 结婚证是法律上确认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一旦领取,就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已结为夫妻。 总之,对于未离婚而与他人生育小孩是否构成重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为了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他们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给出合理的判断和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在未办理离婚手续时,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小孩,引发是否构成重婚争议;小静与小丽生育小孩但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构成重婚存争议;小朱后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对其是否构成重婚也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未离婚,又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小孩,构成重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重婚重要特征,生育小孩强化了这种行为实质。 2、小静与小丽仅生育小孩但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不构成重婚,因仅生育行为不能充分证明存在夫妻关系实质。 3、小朱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不管是否生育小孩,均构成重婚,结婚证是确认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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