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协议精神补偿费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内协议中,有关精神补偿费的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具备法律效力。
首先,当这份协议是由双方在平等的地位且出于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时,倘若其内容并未触犯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一般而言,该协议是有效的。 比如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现了重大过错行为,像是重婚、对另一方进行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行为给另一方的精神带来了损害,此时双方约定由有过错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补偿费,这种情况下,该协议通常是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的。 然而,如果协议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或者是一方受到了胁迫才签订的,那么就可能会使得协议无效或者可被撤销。 总之,对于婚内协议中精神补偿费的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倘若在这方面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加以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签订了婚内协议,约定若一方出现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过错方要给另一方一笔精神补偿费。后小朱怀疑小李出轨,要求小李按协议支付精神补偿费,小李称协议是被小朱胁迫签订的,拒绝支付,从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签订协议时地位平等、自愿,内容不违法违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有效,小李应支付。 2、若小李能证明协议是受胁迫签订的,协议可能无效或可撤销,小李无需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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